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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06-13     浏览次数:0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有关食品经营单位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保障大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给安徽省烹饪协会有关工作请示的回复》(皖食药监食消函〔2016〕13号)批复,由我会承担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经研究,第二期培训于2017年6月2—4日在合肥举办。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3天,第一天报到,第二天全天专家授课,第三天现场答疑、复习、考核。

二、   培训内容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并结合我省餐饮行业实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解读;

二、餐饮服务许可及审查实施细则;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四、食物中毒事故分析、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介绍。

三、培训教师

安徽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师资队伍教员、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知名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者等。

四、培训对象

全省各种业态餐饮单位(餐饮企业、宾馆酒店、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餐饮企业副总、总监、区域经理、餐厅经理、店长、厨师长;学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餐饮管理公司负责人、总监、区域经理、食堂负责人等)。  

五、考核发证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该证作为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明及其上岗基本条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有效期3年。考核不合格者,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考核,直至考核合格。

六、培训收费

坚持“重在服务,适当收费”原则,每人收取培训费450元(包括2个午餐、法律法规选编、培训资料、讲课费、会场费、考试费、证书工本费等),食宿差旅费自理(学苑大厦客房180元/间,需要订房的请在5月27日前告知)。

收费开据税务发票(“专票”需提供单位税号)。

七、培训报名

即日起正式报名,名额150人,额满为止,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办理缴费。缴费后即发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选编》进行自学。

6月2日下午报到(需带身份证复印件、1吋蓝底免冠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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